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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偶像(1/8)

    开拓者在休斯顿击败了火箭后,乘坐飞机转而向东南方向飞去,他们的下一个目的地是南方,夏洛特、迈阿密和奥兰多。

    对于开拓者而言,每次去东南地区比赛,与其说是客场之旅,不如说是阳光旅途,去温暖的南方和这些新军比赛,是一种很好的调整和放松。

    四个新球队的加入让90年代NBA整体的赛程难度降低了,尤其是东部球队,想想看每个赛季有六七场比赛去阳光海滩、主题乐园城市和弱队打比赛,拿下胜利的同时还能放松身心,实在是漫长赛程中的享受。

    当然,到1991-1992赛季,这些新军已经得到了发育和成长,想在这里拿下胜利,已经不像前几个赛季那样轻松愉快了。

    魔术、森林狼这种依旧是鱼腩本色,这两支球队已经朝着状元秀俯冲了。

    至于夏洛特黄蜂和迈阿密热火,已经逐步走上正轨。

    开拓者东部之旅的第一战就是乔丹的老家,夏洛特。

    夏洛特是个古老的城市,1750年建城,以英王乔治三世未婚妻夏洛特-索菲亚公主的名字命名。

    独立战争期间,夏洛特市民给英军造成了极大破坏,英国将军查尔斯-康沃利斯将该城比喻成“一个马蜂窝”。

    所以,当1988年NBA在夏洛特建立球队时,市民们就选择了黄蜂这个名字,作为革命老区的象征。

    在经历了两个鱼腩赛季后,1991年选秀大会上,夏洛特黄蜂得到了状元签,拿下了UNLV的矮个大前锋拉里-约翰逊。

    拉里-约翰逊是个相当传奇的球员,也是1990、1991年,美国最炙手可热的内线球员,同时也引起了不少争议。

    争议的原因在于,高中毕业,他一开始承诺会进入南卫理公会大学打球,但因为成绩问题发生一些矛盾后,他转投了德州敖德萨大学。

    在敖德萨他打了大一和大二两年,场均能拿下22.3分和29分,是个非常强壮和有天赋的得分手。

    到了大三,约翰逊又转学去了UNLV,也就是内华达大学拉斯维加斯分校,成为了名帅杰里-塔卡尼恩的麾下(喜欢蹲在场边咬毛巾的“鲨鱼塔克”)。

    拉里-约翰逊的到来彻底改变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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